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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結核活動期能否結婚?

作者:蘇蘇 來源: 康網 時間: 2020-11-25 閱讀:

康網的小編為您介紹肺結核活動期能否結婚? 的具體內容:

原標題:肺結核活動期能否結婚? 。

肺結核是呼吸道傳染病。肺結核活動期,病人有低燒、消瘦、乏力、食欲差、咳嗽等癥狀:以及血沉快,肺部檢查有浸潤或血性播散病灶,痰檢查結核菌陽性。

在此期間病人需充分休息、及時治療和增加營養,才能使病灶逐漸吸收好轉。如果活動期結婚,會帶來下面五方面的危害:

1.此時結婚,會將病傳染給對方。

2.新婚時,情緒興奮,過度疲勞,會使病情加重,尤其是女性病人。

3.妊娠對肺結核不利,婚后懷孕,妊娠可使身體各臟器負擔加重,早期妊娠反應可影響營養供應,隨著胎兒長大母體營養需要量增多,更會降低抵抗力。

4.分娩時肺結核也有影響,如產后腹壓突然下降,肺部擴張,均可成為原來靜止或愈合病灶復發的誘因。

5.對優生有害,如抗癆藥物鏈霉素等可通過胎盤引起胎兒中毒,以致新生兒耳聾或平衡失調。

基于以上的原因,處在肺結核活動期的男女青年不宜結婚。

目前有大量的抗癆特效藥如鏈霉素、異煙肼、對氨柳酸鈉、利福平等,可使大部分新發病患者經過一年到一年半治療而痊愈,其復發率也很低。因此,患有肺結核的青年,應該早期治療。一般在結核治愈后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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