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的治療原則
原標題:結核病的治療原則。
結核病(tuberculosis)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一種慢性、全身性的傳染病。
主要是抗結核治療,其用藥原則是:早期、聯合、全程、規律、適量。
1.全效殺菌藥①異煙肼(INH):為首選藥和必選藥,運用于全身各部位的結核病。該藥副作用小,周圍神經炎可用維生素B6防止;可引起精神興奮,癲癇兒慎用;少數病人可引起肝細胞性黃疽。②利福平(RFP):是對耐藥菌感染及短程化療的主要藥物。飯后服或與對氨柳酸、巴比妥類同服減少本藥吸收,故應空腹服用。本藥可致胃腸反應,與INH合用對肝損害增加,偶可引起過敏反應,如發熱、皮疹等。服該藥時排泄物呈紅色。
2.半效殺菌藥 ①鏈霉素(SM):低濃度抑菌、高濃度殺菌。該藥對平衡器官及聽力有損害,且是不可逆的。同時靜脈使用右旋糖酐及速尿時,易引起腎功能損害并加重對第八對腦神經毒性反應。②比嗪酰胺(PZA):為短程化療的主要藥物之一,對預防結核病復發有特殊作用。口服易吸收。副作用是肝損害、胃腸癥狀,少數有高尿酸血癥等。
3.抑菌藥乙胺丁醇(EMB):對耐藥的結核菌同樣有抑菌作用。口服吸收好。副作用為球后視神經炎,停藥后可消失,胃腸反應,下肢麻木等。
4.化療方案
(1)標準療法
(2)兩階段療法
(3)短程療法:療程 6個月,可選用下列任何一種方案:①2HRZ/4HR;②2SHRZ/4HR;③2EHRZ/4HR;④2HRZ/4H3R3(注:方案中數字表示月數,小3表示每周3次,H=INH、R=RFP、Z=PZA、S=SM、E=EMB)。若無PZA,則將療程延長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