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結核的治療
原標題:腸結核的治療。
腸結核主要采取內科抗結核藥物治療和全身支持療法。伴有活動性肺結核的潰瘍型腸結核病人不宜行外科治療,因該型腸結核病變廣泛,不易全部切除,術后復發可能甚大,且可導致結核播散。外科手術主要適應證有:
1.小腸因疤痕狹窄或粘連引起梗阻。
2.急性穿孔形成彌漫性腹膜炎。
3.慢性穿孔形成膿腫或腸瘺。
4.伴有消化道出血,保守治療失敗。
5.回盲部增殖型結核,病變局限。
6.診斷尚不肯定,且不能除外癌癥者。
如有可能應在手術前進行一段時間的抗結核和全身支持療法。手術治療的原則應盡可能地切除病變腸段。如病人情況不允許做腸切除時,也應在病變近端切斷小腸,遠切端縫閉,近切端和病變遠端的腸襻行端側吻合。如單純將病變近端與遠端的腸襻行側側吻合捷徑手術,則療效較差,因部分腸內容物仍通過病變組織,導致梗阻不能完全解除,局部炎癥也不會因此消退。如病變累及小腸多個節段,在行腸切除時,應注意保留足夠長度的小腸,以維持日后營養。殘留的腹膜和腸系膜淋巴結結核病灶,宜在術后行抗結核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