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腦癱的神經誘發電位檢查
小兒腦癱的神經誘發電位檢查
誘發電位通常是指利用計算機將神經系統對感覺性刺激所產生的瞬間電反應進行平均處理,從而獲得一種恒定反應電位波圖形的電生理檢測技術。通過對反應潛伏期、波幅和其他參數的判定,了解感覺傳導通路完整性及其鄰近區域的相關損害。由于刺激的感受器不同而分為腦干聽覺誘發電位、視覺誘發電位和體感覺誘發電位。這些檢查可選擇性地觀察特異性傳入神經通路的功能狀態,可用于各種感覺的客觀檢查。
(一)腦干聽覺誘發電位(BAEP)檢查
BAEP檢查是反映由聲音刺激引起的神經沖動在腦干聽覺通路上傳導功能的一項檢查。目前尚無統一的診斷標準。參照潘映福標準的基礎上,按小兒不同年齡組有關的PL波作為正常參考值,將BAEP分為四級:①正常范圍為I-V波波形穩定整齊,各波PL正常;②輕度異常為I一V波存在,但部分PL和IPL延長均超過平均值+2.5個標準差;③中度異常為僅I、V波存在,全部間期延長,波形不整;④高度異常為I-V波分化不清或消失。首都兒研所的楊健等則以閾值增高、I波潛伏期延長和V/工波幅比值小于0.5占多數為異常。有文獻報道,腦癱患兒腦干聽覺誘發電位異常率為31.6%,其中周圍性損害24.3%,腦中樞性損害3.68%,混合性損害3.68%。
腦干聽覺誘發電位的診斷意義:一般認為I波源于聽神經,Ⅱ波源于耳蝸核,Ⅲ波源于上橄欖復合體,Ⅳ波源于外側丘系核,V波源于中腦下丘,而Ⅵ波、Ⅶ波則分別代表著內側膝狀體及聽放射的電位。因此上述這些部位的異常就可表現出聽覺誘發電位的變化。
腦癱患兒常不合作,因此傳統的聽力檢查往往容易漏診,因而延誤治療時機。有報道腦癱患兒約有2/3存在有周圍或中樞聽路損害(尤其是前者),提示其病變主要涉及耳蝸和聽神經遠端纖維,極少數屬單純中樞性。由于腦癱患兒主要表現對高音頻聽力喪失,不同程度保留一般講話中低頻音響反應,致使一些家長誤認為患兒沒有聽力異常,而延誤診治。BAEP正是在高音頻為主的短聲刺激下誘發一系列反應波,因而能相當敏感地發現腦癱患兒聽覺神經通路中的損害,是超早期腦癱診斷的重要標準之一,對盡早開展矯治具有重要意義,是頭顱CT無法替代的檢查。
(二)視覺誘發電位檢查
視覺誘發電位檢查可應用于腦性癱瘓兒偽盲及癔病、視網膜病、前視路病變、視交叉部病變的鑒別,特別提示視神經萎縮。
(三)體感誘發電位(SEP)檢查
感覺通路和運動傳導通路分別屬于傳入神經和傳出神經,無論在中樞部位或在外周神經,兩種神經傳導束走行都很接近。運動傳導通路的損害可能影響到感覺傳導通路的完整性。另外,正常運動功能產生與感覺傳導功能,尤其與深感覺密切相關。因此,腦癱患者雖然以四肢的運動與姿勢異常為特點,SEP檢查仍可對腦癱的早期診斷有重要的臨床價值。
臨床所做的SEP檢查一般是檢測上肢正中神經的體感誘發電位。SEP異常標準為:①各波絕對潛伏期異常;②某一波成分的消失或波幅較對側低50%以上。天津市兒童醫院的孔潔等確立SEP的異常判斷標準為:以對照組為依據,凡PL及IPL大于對照組均值加上2.5個標準差者為延遲;N20波形缺失、分化不清或波幅峰值低于正常50%為異常。
專家對52例腦癱患兒做了:BAEP及SEP檢查,前者的異常率為76%,后者的異常率為90%,后者明顯高于前者。SEP主要反映了大腦皮層電位,對于病變累及大腦皮層后而出現各種電生理變化能夠靈敏、準確地反映出來。并且,在實驗中還發現腦癱患者癥狀嚴重程度與各項檢查的結果不成正比,與臨床分型也無直接關系。結合臨床康復治療,發現凡是N20-P25潛伏期延長,或N20、P25、N35、P45等波形缺失或波幅過低,患兒的康復效果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