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病復發與哪些因素有關?
頸椎病復發與哪些因素有關?
造成頸椎病復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l)與頸椎的解剖和生理功能有關:頸椎是脊枝中活動度最大而且結構最薄弱的節段。頸椎可以作前屈、后伸、左右旋轉、側屈和備向的聯合活動,較胸、腰椎的活動度大增多。頸椎椎體、后關節等結構較胸、腰椎弱小,而且不像其它節段的脊柱,有胸廓、腹肌、髖骨等的輔助,因而穩定性較差。以上穩定性差和活動度大成為一對明顯的矛盾,無論頸部肌肉感受風寒所造成的肌肉痙攣,或是頸椎部扭傷、睡姿與枕頭不當都可以破壞頸椎的穩定性,引發新的錯位和癥狀復發。
(2)與頸椎周圍結構有關:頸椎周圍的結構較為復雜,分布有重要的神經、血管(其中推動脈穿過橫突孔是其它椎體沒有的)組織,加上頸椎橫突孔較小,且往往增生又很明顯,這也是易于發病的因素之一。
(3)制動困難:即使在患病期間用上圍領或頸部支架,也只是部分限制了頸椎活動,夜間睡著后的制動就更沒有保障。這對于少數頸椎穩定性極差、反復多次頸椎旋轉手法以及形成習慣性頸椎錯位的病人來說,是引起復發的又一因素。
(4)病理變化:是導致復發的基礎,不少頸椎病人的癥狀不是由于骨刺造成,而是由于肌肉痙攣或肌肉萎縮無力、頸椎生理曲線改變、后關節錯位等因素造成的。這些因素不僅不能維護頸椎的穩定性,反而破壞其穩定性和活動性,導致脊椎內外平衡失調。
(5)外感風寒、感冒、扁桃腺炎、過敏反應等:這些也是導致復發的重要因素。原因是上述病變導致的全身反應影響到頸椎所致。例如,扁桃腺炎時可能導致頸椎骨膜或關節的炎癥反應,這樣,不僅可因炎癥刺激,而且可因滑膜腫脹而壓迫神經根,使病變復發或加劇。
(6)勞累和頭頸部極傷:如上所述,頸椎病時,由于其穩定性較差,即使治愈以后,其穩定性也需要-段時間去恢復、鞏固。在此期間,很多因素,如勞累過度、突然回頭、乘車時因突然停車而造成的頸部閃挫等造成的頸部掇傷,都容易造成頸椎病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