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炎如何診斷?
藥物性肝炎如何診斷?
(1)對于肝病患者,應考慮到藥物引起的可能,因此要詳細詢問服藥史,如用藥劑量、開始用藥和停藥時間、距發病的間隔等。文獻資料表明,約有50%~70%的藥物性肝炎患者是在用藥后2周內發病的,約有80%~90%在8周內發病。此外,還應了解職業上接觸過何種藥物或化學物質。
(2)注意有無發熱、皮膚粘膜損害、皮疹、關節痛和嗜酸粒細胞增多等過敏征象。還要注意肝臟的大小,因有些藥物可致無癥狀性肝腫大。
(3)應注意與急性及慢性病毒性肝炎、梗阻性黃疸及肝硬變等相鑒別。
(4)肝活體組織的檢查,可見門脈區炎癥,并有大量嗜酸粒細胞浸潤及淤膽時,有利于藥物性肝炎的診斷。
(5)有人認為在肝病恢復后,做藥物皮膚過敏試驗對診斷有幫助。有人推薦用小劑量有關藥物作激發試驗,用藥前后分別測定多種血清酶的活性,用藥后連續多次測定均較用藥前明顯增高,可考慮藥物性肝炎。但藥物激發試驗僅有40%~ 60%的陽性,有的重復給藥時間長,激發試驗還存在一定的危險性,故不可輕易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