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陽光會使紅斑狼瘡病情復發或加重呢?
為什么陽光會使紅斑狼瘡病情復發或加重呢?
這是因為陽光中紫外線使皮膚的脫氧核糖核酸(DNA)變性,產生具有抗原性的胸腺嘧啶二聚體,從而機體產生抗DNA抗體。抗原(DNA)和抗DNA抗體結合,在補體的參與下,形成免疫復合物在血管和組織中沉積,造成損傷。此外,研究還發現紫外線可引起皮膚角化細胞分泌白介素1,白介素1又刺激B淋巴細胞產生生長因子和分化因子,使B淋巴細胞增殖,產生大量的抗體;紫外線還能削弱機體對免疫復合物的處理,從而造成病情加重。光過敏可以在病程中任何時候發生。因此,紅斑狼瘡病人應避免在強烈的陽光下長期照射,更不能在紫外線直接照射下工作。在日常生活中,紅斑狼瘡病人不宜在海濱浴場游泳或日光浴,病人在夏日戶外作業應戴草帽、穿長袖衣服和使用防曬霜。但是從未有皮疹的病人不必畏懼陽光,不必出門即打傘。有的病人即使較長時間日曬也無光過敏,但也有的病人在冬日雪地強烈陽光反射下亦可能出現光過敏,這說明對陽光的敏感程度因人而異。我們認為:不論有無皮疹,紅斑狼瘡病人均不宜在盛夏的陽光下直曬超過1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