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位給藥的注意事項
穴位給藥的注意事項 (1)取穴準確,消毒嚴格。穴位用藥不宜連續應用過久,每組或每個穴位要交替使用,以免因藥物刺激時間過長,造成皮膚潰破,影響繼續治療和治療效果。 (2)貼藥時,根據穴位所在部位,分別采取平臥、正坐、俯臥等姿勢,并且固定好藥物,防止脫落。 (3)用刺激性強的藥物進行發疤時,不宜用在某些重要部位,如頭面部、關節、心臟及大血管附近,以兔影響美容和活動功能。 (4)對久病體弱消瘦,以及有嚴重心臟病、肝臟病等的病人,用藥量不宜過大,敷賂時間不宜過久,以兔發生嘔吐、眩暈等。小兒皮膚嫩薄,貼藥時間不宜過長,一般1-2小時或1小時以內,以免引起副作用。 (5)孕婦的腹部、腰骶部以及某些敏感部位,如合谷、三陰交穴等處,不宜采用藥發皰法。有些芳香走串的藥物,禁用于孕婦,以免引起流產。 (6)皮膚破損發炎或對藥物過敏者,不宜穴位給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