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維持治療胃潰瘍的?
由于消化性潰瘍治愈停藥后復發率甚高,并發癥發生率較高,而且自然病程可長達8~10年,藥物維持治療是一個重要的措施。有三種下列方案供選擇。 (1)正常維持治療:適用于反復復發,癥狀持久不緩解,合并存在多種危險因素或伴有并發癥者。維持方法:選用甲氰咪胍400mg、雷尼替丁150mg或法莫替丁20mg,睡前一次服用;也可用硫糖鋁1g,每日2次口服。正規長期維持療法的理想時間尚難確定,多數主張至少維持1 ~2年,對于老年人、預期潰瘍復發可產生嚴重后果者,可終身維持治療。 (2)間歇全劑量治療:在病人出現嚴重癥狀復發或內鏡證明潰瘍復發時,可給予一療程全劑量治療,據報道約有2/3以上病人可取得滿意效果。這種方法簡便易行,易為多數病人所接受。 (3)按需治療:本法系在癥狀復發時給予短程治療,癥狀消失后即停藥。對有癥狀者,應用短程藥物治療,目的在于控制癥狀,而讓潰瘍自發愈合。事實上,有相當多的消化性潰瘍病人在癥狀消失后即自動停藥。按需治療時,雖然潰瘍愈合較慢,但總的療效與全程治療并無明顯差異。下列病例不適用于本法:60歲以上,有潰瘍出血或穿孔史,每年復發2次以上,以及合并其他嚴重疾病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