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患者妊娠期的注意事項
紅斑狼瘡患者妊娠期的注意事項 1、有正常生育能力的女性狼瘡患者應實行計劃生育。 2、安排最佳的妊娠時間是在狼瘡靜止期,雖然不能保證此后疾病一直處于靜止期。應強調的是即使在靜止期5-6個月后妊娠,仍有10%左右的患者狼瘡突發。 3、整個妊娠期及產褥期都應嚴密監測,積極治療。 4、疾病活動期妊娠,特別是患有狼瘡性腎炎患者,易于發生高血壓或產前子癇。 5、抗磷脂抗體陽性婦女流產率高,應堅持長期用小劑量阿司匹林,或肝素及/潑尼松、及中藥辨證治療。 6、應監測胎兒發育情況,注意有無死胎。 7、有下述指征,如母親無菌性髖關節壞死、產前子癇、胎兒窘迫、頭盆不稱、胎兒橫位等,應行剖宮產。 8、活動性疾病患者早產率高達60%,其中30%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故應重視新生兒的監護。 9、狼瘡患者活產的嬰兒1%患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抗ROA和/或抗LAB陽性的妊娠婦女,嬰兒更易發生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發病率可達8.8%,應加以重視。 10、服用潑尼松一般不會引起先天性畸形,但早期妊娠時服用細胞毒藥物有引起先天性畸形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