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直性脊柱炎患者是否應堅持運動療法?
強直性脊柱炎患者是否應堅持運動療法? 強直性脊柱炎患者本人及家屬,常為了避免或減輕患者的關節疼痛,使病變關節長期處于完全或基本不活動狀態,從而導致肌肉萎縮和關節攣縮,使本來并不嚴重且有可能完全恢復的關節、肢體,實際上處于活動度喪失的殘疾或殘廢狀態。 正確的方法是積極接受抗炎藥物治療,使關節疼痛得以控制,并及時、謹慎地漸進地進行關節活動。 病變急性期,每天1~2次輕柔地幫助關節活動,使之剛達到出現疼痛的程度,有助于減輕關節攣縮。 不運動時,應將急性發炎的關節置于適當的位置和(或)用夾板制動,以備將來發生不可避免的攣縮、畸形又無法矯正時,多保持一些功能。 在病變的亞急性、慢性期,應堅持四肢及脊柱的伸展運動,并根據疼痛的耐受程度,逐漸增加活動次數、時間及頻率。 應讓患者知道,堅持各部位的活動鍛煉十分重要,在疼痛癥狀完全消失和停止藥物治療后,仍應長期堅持運動,盡可能保持各關節處于正常功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