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肝炎病人不適合抗病毒治療?
哪些肝炎病人不適合抗病毒治療? 化驗檢查兩對半,E抗原陽者(大三陽)或HBVDNA陽性,乙肝小三陽或單純表面抗原陽,且HBVDNA為陰性,一般不做抗病毒治療,大三陽,肝功正常,肝臟無病理損傷,不宜抗病毒治療,此時用藥難奏效,病情處于輕度(慢性遷延性肝炎階段),中度或重度(性活動肝炎)病人血清膽紅素降為正常或接近正常時,晚期肝硬化,早期肝硬化階段,重型肝炎階段不宜使用抗病毒治療。 對于病程較短,成人時感染的乙肝,女性病人,不合并有丁肝或丙肝,治療前轉氨酶水平較高者(肝炎病變活動者),病毒水平較低者,反之,病程長,嬰幼兒時就感染者,合并其他肝炎病毒感染,轉氨酶正常時,療效相對較差,急性乙肝病人,伴有骨髓抑制或糖尿病的病人不適合抗病毒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