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肌炎類肌病的用藥原則
多發性肌炎
多為亞急性起病,任何年齡均可發病,中年以上多見,女性略多。部分病者病前有惡性腫瘤,約20%病者合并紅斑狼瘡、硬皮病、類風濕性關節炎、干燥綜合征等其他自身性疾病。由于受累范圍不同,伴發病差異較大,因而本病臨床表現多樣。
惡性腫瘤
通常多發性肌炎在數周至數月內達高峰,全身肌肉無力,嚴重者呼吸肌無力,危及生命。因此,及早診斷和治療十分重要。只要及時應用激素或免疫抑制劑治療,單純多發性肌炎可望預后良好,伴發和多種結締組織病者,預后較差。
多發性肌炎類肌病的用藥原則:
1.腎上腺皮質激素(地塞米松、潑尼松(強的松))、氫化可的松、甲基氫化潑尼松(甲基強的松龍))等對大多數多發性肌炎有效,為治療本病首選,一般主張早期以大劑量沖擊,中劑量鞏固治療,時間不少于3個月,小劑量維持時間不應短于2年。
潰瘍病
2.對于伴有、高血壓和糖尿病,不能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的病人,以及經正規激素治療3個月,肌無力和肌痛仍無改善者,均應改用或加用免疫抑制劑(環磷酰胺、硫唑嘌呤或甲氨喋呤),對合并惡性腫瘤者尤合適。
治療作用
3.大劑量丙種球蛋白以及血漿交換治療對本病有,但需較高的醫療費用。 4.長期大量應用激素、免疫抑制劑等,要注意藥物副作用,加強對癥、支持治療,對合并感染者,應盡早使用足量有效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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