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肝炎療效判斷的新標準
慢性肝炎療效判斷的新標準
1)好轉標準:
①主要癥狀消失;
②肝臟腫大穩定不變,且無明顯壓疫及叩痛;
③肝功能檢查正常或輕微異常。
2)基本治愈標準:
①自覺癥狀消失;
②肝脾腫大穩定不變或縮小,無叩痛及壓痛;
③肝功能檢查正常;
④一般健康好轉,參加一般體力勞動后無病情變化;
⑤以上各項保持穩定達一年以上。
3)治愈標準:同基本治愈標準,但觀察兩年以上病情持續穩定,并能勝任正常工作。
慢性肝炎療效判斷的新標準
1)好轉標準:
①主要癥狀消失;
②肝臟腫大穩定不變,且無明顯壓疫及叩痛;
③肝功能檢查正常或輕微異常。
2)基本治愈標準:
①自覺癥狀消失;
②肝脾腫大穩定不變或縮小,無叩痛及壓痛;
③肝功能檢查正常;
④一般健康好轉,參加一般體力勞動后無病情變化;
⑤以上各項保持穩定達一年以上。
3)治愈標準:同基本治愈標準,但觀察兩年以上病情持續穩定,并能勝任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