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頭缺血導致壞死
骨頭缺血導致壞死
缺血性骨壞死與外傷、服以用激素、減壓病、糖尿病、放射及血紅蛋白病等相關。常見于股骨頭、肱骨頭、股骨髁、脛骨遠端、腕舟骨及足舟骨等處,臨床一般為單處,亦可多部位受累。骨壞死多發生在關節軟骨下方,其病理發展過程與局部血管解剖結構密切相關,由于年齡、病因及病變部位不同,臨床表現也不相同。一般認為,骨壞死不是獨立的一種疾病,而是各種妨礙骨組織血管解剖結婚密切相關,由于年齡、病因及病變部位不同,臨床表現也不相同。一般認為,骨壞死不是獨立的一種疾病,而是各種妨礙骨組織血液循環的疾病演變發展的共同結果。
缺血性骨壞死的病因包括以下二個方面:
(1)創傷性:如股骨頸骨折或髖關節脫位所引起。
(2)非創傷性:如大量應用皮質激素,不論是間接還是持續應用超生理劑量所致;大量飲酒或酒精中毒所致;壓力病或減壓病所致;痛風、糖尿病、腎上腺皮質機能亢進癥、放射線照射等均可引起股骨頭缺血性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