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交替性偏癱的診斷標準
小兒交替性偏癱的診斷標準
小兒交替性偏癱的起病年齡在0~54個月間,平均7.9~13個月。診斷年齡平均3.4~3.6歲。男女發病相等。
診斷標準根據Aicardi(1987)提出的意見簡化如下:
①兩側交替性偏癱,反復發作;
②可伴其他運動異常的發作,發生于偏癱同時或在間期,如肌張力不全、舞蹈手足徐動、共濟失調、眼震等;
③進行性腦病,包括發育遲緩,認知障礙;
④植物神經紊亂,見于偏癱期,或獨立出現;
⑤可伴痙攣性雙癱、四肢癱,或肌張力低下;
⑥年齡標準,Aicardi提出起病在18個月以下。現認為可在幼兒期起病,54個月以前。
閱讀雖說不能改變我們的命運,卻可以改變我們的性格,所以我們為了命運,要堅持多看,看完整的文章,康網小康希望您能改變自己的命運,也希望您能對本文做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