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伴有心律失常時的注意事項
心衰伴有心律失常時的注意事項
治療心律失常首先要明確并祛除心律失常的因素,改善心臟功能并使用 β受體阻滯劑、ACE抑制劑和醛固酮受體拮抗劑降低神經內分泌活性。心力衰竭常常發生室上性和室性心律失常。猝死約占所有死亡的40%~50%,隨著心力衰竭程度的加重,例如心臟結構的變化、心肌缺血和神經內分泌的激活等。引起心律失常的其他因素還有電解質紊亂(低鉀、低鎂、和高鉀),藥物對心臟泵功能和電穩定性的影響,例如某些鈣拮抗劑和某些抗心律失常藥物、地高辛中毒和并發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和呼吸系統疾病。對伴有心律失常的心力衰竭治療建議如下:
(1)無癥狀性、非持續性室性和室上性心律失常不主張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
(2)持續性室性心動過速、室顫、曾經猝死復蘇、室上性心動過速伴快速室率或血流動力學不穩定者,應予治療,治療原則與非心衰者相同。
(3) 類抗心律失常藥不宜用于心衰患者,除非是短期應用于難治性、致死性室律失常。
(4) 類抗心律失常藥胺碘酮可抑制心律失常且不增加心衰患者的死亡危險性,故優于 類或其他 類藥物而推薦應用于心衰患者并心律失常的治療。
(5)胺碘酮對預防心衰猝死或延長生存尚無確切有效的證據,且有一定的毒性,因而不推薦預防性應用,特別是在已應用ACE抑制劑和 阻滯劑的患者,更不需要。
(6)任何心衰并心律失常患者,均應注意尋找和去除各種可能引起心律失常的原因,如心衰未控制,心肌缺血,低鉀、低鎂血癥;藥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特別是各種正性肌力藥和血管擴張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