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抗瘧藥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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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抗瘧藥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
抗瘧藥有氯喹和羥基氯喹,以前用于瘧疾的治療,1951年用于治療類風濕關節炎,其作用機理在于:
(1)抗瘧藥能減少各種致炎、致痛物質的釋放。
(2)抗瘧藥具有光保護作用。
(3)抗瘧藥具有免疫抑制作用,可以降低免疫復合物。
(4)抗瘧藥還具有抗感染作用。
抗瘧藥對于盤狀紅斑狼瘡有明顯的治療作用,尤其是應用糖皮質激素治療失敗的病人;其次對于系統性紅斑狼瘡以皮膚損害和關節炎為主要表現或伴發者;另外對于亞急性皮膚型紅斑狼瘡的關節炎、發熱、白細胞下降、輕度蛋白尿、皮損均有療效。
抗瘧藥的毒副作用有:
(1)胃腸道反應:可見惡心、嘔吐、腹瀉等,多見于用藥之初,肝功能受損少見。
(2)皮膚及毛發:可引起苔蘚樣、斑丘疹樣等各種各樣皮疹,皮膚或毛發可以出現灰色低色素或藍黑色高色素等改變,一般見于大劑量長期用藥者。
(3)神經系統:頭痛、頭暈、失眠和精神緊張等。
(4)眼部改變:眼球調節反射障礙,抗瘧藥沉積于角膜上可出現虹視現象,視網膜受損可致視力減退,甚至失明。
在服用抗瘧藥期間應定期復查,尤其是眼科檢查,可半年一次;其次是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等。若出現眼部病變,應立即停藥。胃腸道反應可服用西米替丁、鋁制劑等胃黏膜保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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