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繼發性再障的原因
引起繼發性再障的原因
一、藥物及化學物質:一類與毒物的劑量有關,只要所接觸的劑量較大,任何人均能發生骨髓再生障礙,如氮芥、環磷酰胺、6-巰嘌呤、馬利蘭等抗腫瘤藥物;另一類是在接觸到治療劑量(藥物)或一般劑量時偶爾可在某些人中引起再障,如氯(合)霉素、保泰樺、磺胺類等藥物。
苯是工業用化學物品中用途最廣,也是最重要的骨髓抑制毒物。它引起再障似與劑量無關,可能是一種特異性反應,不過長期與苯每天接觸比一次大劑量接觸的危險性更大。偶爾可以與苯已停止接觸后數月甚至數年才出現骨髓抑制現象。
二、電離輻射:各種電離輻射如X線、放射性同位素等除了損傷造血干細胞還可損傷造血微環境,影響干細胞的增殖和分化。損傷程度與接觸核輻射劑量有關。
三、感染:再障可以發生于病毒性肝炎之后,甲、乙二型肝炎均可致病。約10-20%年輕患者在全血細胞減少6周以前有肝炎史。這種病例往往比較嚴重。通常認為有關的病毒既能影響肝臟,又能影響骨髓,所謂原發性再障病例中不少在起病前曾有病毒性呼吸道感染。
四、其它:再障可發生于妊娠時,分娩后貧血減輕或緩解。近年發現有少數再障病人的紅細胞對補體敏感,也有少數陣發睡眠性血紅蛋白尿病例最后逐漸演變成典型的再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