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肝炎的治愈標準
病毒性肝炎的治愈標準
⑴急性肝炎
①出院標準:療程結束具備以下各條件可以出院。a.隔離期滿;b.主要癥狀消失;c.肝恢復正常或明顯回縮,肝區無明顯壓痛或叩痛;d.肝功能檢查恢復正常。
②基本治愈標準:符合出院標準后,隨訪半年無復發者。
③治愈標準:符合出院標準后,隨診一年無異常改變者。
⑵慢性遷延性肝炎:除隔離期一項外,同急性肝炎。
⑶慢性活動性肝炎
①好轉標準:a.主要癥狀消失;b.肝臟腫大穩定無變化,且無明顯壓痛及叩痛;c.肝功能檢查正常或輕微異常;d.病毒復制標志水平降低。
②基本治愈標準:a.自覺癥狀消失;b.肝臟腫大穩定無變動或回縮,無叩痛及壓痛;c.肝臟功能檢查正常;d.病毒復制標志消失而HBsAg仍可持續存在;e.以上各項保持穩定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