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重型肝炎的診斷標準
急性重型肝炎的診斷標準 (1)急性起病,嚴重消化道癥狀,起病后10天內迅速出現神經精神癥狀(用smith分類法出現II度以上肝性腦病)而排除其他原因引起者。 (2)體征:肝臟迅速縮小。 (3)肝功能異常:數日內血清膽紅素大于171μmol/L,或每日升高,值大于17.1μmol/L,凝血酶原活動度小于40%。 (4)病理:廣泛的肝壞死,壞死處肝細胞消失,遺留網織支架,肝竇充血,由中性、單核淋巴細胞及大量吞噬細胞浸潤,部分殘存的網狀結構可見小膽管淤膽。 疑似病例:有上述3-1)+3-2)+3-3)的表現。 確診病例:疑似病例+1-5)或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