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退腹水宜采取緩和漸進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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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水治療的目的在于預防可能出現的并發癥,控制腹水進行性加重及減輕高度腹水引起病人的不適感。但是過度消退腹水引起病人的不適感。但是過度消退腹水會使循環血容量降低,從而引起腎血流量不足和腎小球濾過率減少,嚴重者可出現少尿、氮質血癥和腎功能衰竭。雖然腹水可能引起一些并發癥,但腹水本身(除大量者外)一般不影響病人預后,也未證明腹水的去除可延長病的生命,而且肝功能的改善和腎臟對水鈉潴留的調節,需很長時間才能奏效。因此以消退腹水為目的的治療宜采取緩和漸進的步驟。
肝臟疾病出現腹水的程度多和肝臟損害程度有關,肝功能越差,腹水越難消退。所以腹水常隨肝功能的惡化而發展。臨床上常將腹水分為三種類型。
I型:GFR(腎小球濾過率)正常,尿納>50mmol/d,水清除正常,即對鈉、水均耐受。這類病人通過限鈉、臥床休息,可使病情緩解,腹水消退。
II型:GFR正常,尿鈉排出減低,僅10~15mmol/d,水清除正常,即對鈉輕度不耐受,對水耐受,這類病人采用限鈉、排鈉治療仍有效。
III型:GFR<50mL/min,尿鈉<10mmol/d,有水清除障礙,即鈉、水均不耐受,對利尿劑無效。此為難水,宜在擴容基礎上利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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